铜陵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二期工程修建性规划设计 成交结果公告
铜陵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二期工程修建性规划设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L-ZB-2022001
二、项目名称:铜陵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二期工程修建性规划设计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成交信息:
第一名成交供应商名称:广州黄埔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海员路88号大院1号首层(101-104)室
中标(成交)金额:394600.00元
第二名成交供应商名称: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湘潭经开区金域华府小区4栋1单元0101006号、0401001号-1001001号、1101001号-1101024号
中标(成交)金额:386400.00元
第三名成交供应商名称:广州智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8号四楼自编401室
中标(成交)金额:39650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军、张少勇、潘培柱、蔡博、吴文明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亘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铜陵市北斗星城B7座1902室 ,联系电话:0562-286968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八、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联系方法
采购人:铜陵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地址:铜陵市西湖新区翠湖四路东段3999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562-5329100
代理机构:安徽亘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62-2869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