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版消防定额说明
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消防工程修编版
上册说明
一、第九册《消防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的消防工程。
二、本册定额编制的主要技术依据有:
1.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
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17;
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2017;
4.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38—2003;
5.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GB 50498—2009;
6. 《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技术规程》CECS 245:2008;
7. 《沟槽式连接管道工程技术规程》T/CECS 151—2019;
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
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166—2019;
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GB51309—2018;
11.《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
12.《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3—2007;
13.《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3—2010;
14.《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2010;
15.《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81—2006;
16.《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GB50898—2013;
17.《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877—2014;
18.《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GB51249—2017;
19.《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 16806—2006;
20.《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2013;
21.《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安装工程》LD/T 74.1~4—2008;
22.《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4);
23.《全国统一安装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2014)
三、本册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1. 阀门、气压罐安装,消防水箱、套管、支架制作安装(注明者除外),执行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相应项目。
2. 各种消防泵、稳压泵安装,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3. 普通不锈钢管道、铜管管道安装,执行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4. 电缆敷设、桥架安装、配管配线、接线盒、电动机检查接线、防雷接地装置等安装,执行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5. 各种仪表的安装及带电讯号的阀门、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驱动装置及泄漏报警开关的接线、校线等执行第六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6. 剔槽打洞及恢复执行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相应项目。
7. 凡涉及管沟、基坑及井类的土方开挖、回填、运输、垫层、基础、砌筑、地沟盖板预制安装、路面开挖及修复、管道混凝土支墩的项目,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和《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相应项目。
四、下列费用可按系数分别计取:
1. 脚手架搭拆费按定额人工费的5%计算,其中人工费占35%。
2. 操作高度增加费:本册定额操作高度,均按5m以下编制,操作高度超过5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其定额人工费乘以下表系数。
操作物高度(m) | ≤10 | ≤30 |
系数 | 1.10 | 1.20 |
3. 建筑物超高增加费: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上进行安装时增加的费用,按下表计算,其中人工费占65%。
建筑物檐高(m) | ≤40 | ≤60 | ≤80 | ≤100 | ≤120 | ≤140 | ≤160 | ≤180 | ≤200 |
建筑层数(层) | ≤12 | ≤18 | ≤24 | ≤30 | ≤36 | ≤42 | ≤48 | ≤54 | ≤60 |
按人工费的(%) | 2 | 5 | 9 | 14 | 20 | 26 | 32 | 38 | 44 |
4. 除另有注明外,在封闭管廊内进行安装的工程,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2
五、界限划分:
1. 消防系统室内外管道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室外埋地管道执行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中室外给水管道安装相应项目。
2. 厂区范围内的装置、站、罐区的架空消防管道执行本册定额相应子目。
3. 与市政给水管道的界限:以与市政给水管道碰头点(井)为界。
第一章 水灭火系统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水喷淋钢管、水喷淋PVC-C管、消火栓钢管、水喷淋(雾)喷头、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温感式水幕装置、减压孔板、末端试水装置、集热板、消火栓、消防水泵结合器、灭火器、消防水炮等安装。
二、本章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构)筑物设置的水灭火系统的管道、各种组件、消火栓、消防水炮等安装。
三、管道安装相关规定:
1.钢管(法兰连接)定额中包括管件及法兰安装,但管件、法兰数量应按设计图纸用量另行计算,螺栓按设计用量加3%损耗计算。
2.若设计或规范要求钢管需要镀锌,其镀锌及场外运输另行计算。
3.管道安装(沟槽连接)已包括卡箍件安装,其他沟槽管件另行执行相关项目。
4.消火栓管道采用无缝钢管焊接时,定额中包括管件安装,管件主材依据设计图纸数量另计工程量。
5.消火栓管道采用钢管(沟槽连接)时,执行水喷淋钢管(沟槽连接)相关项目。
四、有关说明:
1.沟槽式法兰阀门安装执行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相应子目。
2.报警装置安装项目,定额中已包括装配管、泄放试验管及水力警铃出水管安装,水力警铃进水管按图示尺寸执行管道安装相应项目;其他报警装置适用于雨淋、干湿两用及预作用报警装置。
3.水流指示器(马鞍形连接)项目,主材中包括胶圈、U形卡;若设计要求水流指示器采用丝接时,执行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丝接阀门相应项目。
4.喷头、报警装置及水流指示器安装定额均按管网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安装考虑的,定额中已包括丝堵、临时短管的安装、拆除及摊销。
5.温感式水幕装置安装定额中已包括给水三通至喷头、阀门间的管道、管件、阀门、喷头等全部安装内容,但管道的主材数量按设计管道中心长度另加损耗计算;喷头数量按设计数量另加损耗计算。
6.集热罩安装项目,需要安装配备支架的,执行管道支吊安装定额,另行计算。
7.普通消火栓箱及落地组合式消防柜安装,均执行室内消火栓定额项目,室内消火栓(带自救盘)已经包括连接自救盘的阀门和短管安装,消火栓、自救盘等附件及阀门主材另计。
8.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安装,定额中包括法兰接管及弯管底座(消火栓三通)的安装,本身价值另行计算。
9.消防水炮及模拟末端装置项目,定额中仅包括本体安装,不包括型钢底座制作安装和混凝土基础砌筑;型钢底座制作安装执行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设备支架制作安装相应项目,混凝土基础执行《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相应项目。
10.设置于管道井的管道,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2。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管道安装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10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及各种组件所占长度。
二、管件连接分规格以“10个”为计量单位。沟槽管件主材包括卡箍及密封圈以“套”为计量单位。
三、喷头、水流指示器、减压孔板、集热板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按安装部位、方式,分规格以“个”为计量单位。
四、报警装置、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均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报警装置、室内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分形式,按成套产品以“组”为计量单位;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详见附录。
五、末端试水装置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分规格以“组”为计量单位。
六、温感式水幕装置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
七、灭火器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分形式以“具”“组”为计量单位;悬挂式干粉灭火装置以“套”为计量单位。
八、消防水炮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分规格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二章 气体灭火系统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无缝钢管、气体驱动装置管道、选择阀、气体喷头、贮存装置、称重检漏装置、无管网气体灭火装置、管网系统试验等安装工程。
二、本章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中设置的七氟丙烷、IG541、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中的管道、管件、系统装置及组件等的安装。
三、定额中的无缝钢管、钢管制作、选择阀安装及系统组件试验等适用于七氟丙烷、IG541灭火系统;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执行本章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
四、定额中的无管网气体灭火装置适用于热气溶胶灭火装置、拖车式泡沫灭火器。
五、管道及管件安装定额:
1.中压加厚无缝钢管(法兰连接)定额包括管件及法兰安装,但管件、法兰数量应按设计用量另行计算,螺栓按设计用量加3%损耗计算。
2.若设计或规范要求钢管需要镀锌,其镀锌及场外运输另行计算。
六、有关说明:
1.气体灭火系统管道若采用不锈钢管、铜管时,管道及管件安装执行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2.贮存装置安装定额包括灭火剂贮存容器和驱动瓶的安装固定支框架、系统组件(集流管,容器阀,气、液单向阀,高压软管)、安全阀等贮存装置和驱动装置的安装及氮气增压。二氧化碳贮存装置安装不需增压,执行定额时应扣除高纯氮气,其余不变。称重装置价值含在贮存装置设备价中。
3.二氧化碳称重检漏装置包括泄漏报警开关、配重及支架安装。
4.管网系统包括管道、选择阀、气液单向阀、高压软管等组件。管网系统试验工作内容包括充氮气,但氮气消耗量另行计算。
5.气体灭火系统装置调试费执行第五章相应子目。
6.本章阀门安装分压力执行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阀驱动装置与泄漏报警开关的电气接线执行第六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管道安装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10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及各种组件所占长度。
二、钢制管件连接分规格以“10个”为计量单位。
三、气体驱动装置管道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以“10m”为计量单位。
四、选择阀、喷头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分规格、连接方式以“个”为计量单位。
五、贮存装置、称重捡漏装置、无管网气体灭火装置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以“套”为计量单位,其中无管网气体灭火装置安装,套内超过一个容器的,按累计容积套用相应定额。